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试行调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的通知
辽学位〔2014〕7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做好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研究决定,政治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不再为学位课程考试科目,调整后的成人本科生学位课程考试科目只保留外语一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语课程考试仍为全省统考,由我委继续委托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实行学位课程考试制度是统一学位授予标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成人本科生要于在学期间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毕业后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三、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必须与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相统一。
四、各学位授予单位要做好成人本科生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调整工作,使学生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应考。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校本部、教学点,以及各助学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以免相关学生错过申请学位期限。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2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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